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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后一岁就要领结婚证,孩子的上户必须亲子鉴定

离婚 2020-04-05 15: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领取结婚证之前,两位不是夫妻关系,相互之间没有夫妻间的法定权利和义务,两位都是单身身份,不存在所谓的婚外情。
      婚外情,是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婚外恋是违背传统道德观念,违背社会公德的。
    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有极大的危害。
  • 孩子上户口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需要带的证件:
    1、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2、需要带父母的结婚证。
    3、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
    4、准生证。带着在街道办事处盖好章的准生证到派出所。
    5、户口本。父亲或者母亲一方的户口本。
  • 进行亲子鉴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进行亲子鉴定首先要由主张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当事人提出亲子鉴定申请,然后必须有被鉴定人同意亲子鉴定的意思表示。具体内容下文为你介绍。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中的相关规定,亲子鉴定,是指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夫妻双方或一方对其所生子女的血亲关系存在异议,即夫妻双方或一方认为其与子女之间是否存在血缘关系表示怀疑,而向人民法院或鉴定机构提出要求对父母与其子女有否血亲关系的一种鉴定。  进行亲子鉴定的条件:  
    1、由主张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当事人提出亲子鉴定申请。  由主张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是亲子鉴定的首要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应当举证,但为保证亲子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往往由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法院作为中立者不能为任何一方主动采集对一方有利的证据,因此,当事人不申请亲子鉴定的,法院不依职权进行鉴定。  
    2、被鉴定人同意亲子鉴定。  进行亲子鉴定的另一个必要条件是,被鉴定人同意鉴定。一方面民事诉讼法不能强制不愿鉴定的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另一方面诉讼一方当事人无义务协助对方获得不利于自己的证据,亲子鉴定结论作为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同时,必然对另一方产生不利的诉讼后果,被鉴定人有权通过拒绝鉴定避免可能产生的不利诉讼后果。  如果被鉴定人一方不同意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作为中立的裁判者,不应做出有利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决定,但为查明事实、定分止争,可对拒绝亲子鉴定的被鉴定人进行劝说,经法院极力劝说仍拒绝鉴定的,法院不能强行鉴定。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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