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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结婚了。我老公想要我和父母分户单立个户口。??自己方便点。 可是我没有房子。??要怎么样才能分户呢我结婚了。我老公想要我和父母分户单立个户口。 可是我没有房子。??要怎么样才能分户呢

离婚 2020-04-08 09: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分户口需要单独的门牌证(农村房产)或者房屋产权登记证(城市房产),当事人具体可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相关的行政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 户口本显示已婚,但实际没有登记结婚,应该先将户口本的错误登记修改过来,再进行结婚。否则会构成法律上的重婚罪。
    先带身份证去户籍所属的公安部户籍科申请要求开户籍证明,然后带上身份证跟这份户籍证明去你户籍所属的民政局开具一份无婚姻证明的文件。
    带着这份无婚姻证明还有你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回户籍科让其帮你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修改过来。然后再带户口本与身份证去民政局办理结婚就可以了。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没有房子怎么落户?根据《户籍管理条例》规定,对城镇居民出售唯一住房后户籍迁移问题有以下规定:
    1、城市居民将原有房屋出售,在同一城市亲友处寄住或租房借房居住的,可将户口迁到本人单位集体户上或亲友处,凭房屋买卖契约、亲友同意落户证明办理。
    2、对城市居民买卖房屋,凡买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符合户口准入条件的,可以迁入户口。
    按规定可见,原则上本人作为出售方有义务迁出户口,迁出后可以找亲友挂靠或加入单位集体户口皆可。
    但规定并非法律,无法强制出售方迁出,还是要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协商获得公识,并在合同条款里加以注明。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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