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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今天我的车子和电动车碰撞了!我估计交警肯定定我的全责!因为我是机动车!虽然对方骑车速度很快!而且我己经停下来了!我现在就是担心对方拖着不去交警队结案!因为我的驾驶证被扣了!车子开不了!急!今天去医院检查了!医生说没有问题!腿上擦破了一点皮!没有流血!今天我的车子和电动车碰撞了!我估计交警肯定定我的全责!因为我的驾驶证被扣了!今天去医院检查了!

交通事故 2020-04-12 07: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证申领条款规定第十一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4.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
    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
    4.9以上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 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一方没有驾驶证行驶证,事故责任划分原则如下:
      
    一、根据交通法规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因此,除规定肇事逃逸负全责外,无证、无牌、酒驾、醉驾行为本身并不必然导致事故,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只按无证无牌等处罚,不作为责任判定的依据。就算是逃逸,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也可以减轻责任。
      
    二、事故一方无行驶证驾驶证,交警可以根据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其中无证驾驶可处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15天以下拘留;无行驶证可处2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无保险可处交强险保费2倍罚款;事故赔偿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95条,没有年检标志、交强险标志、号牌、驾驶证、行驶证,均可以扣车。罚款20-200,驾驶证扣1分。并且要支付扣车时产生的拖车/代驾费(80-150),停车费10-25元每天。没有年审车辆驾驶证可扣3分
    1、不悬挂牌照的”,罚款20-200,驾驶证扣6分。
    2、“没有上交强险”,罚款2倍保费(160或者240,根据排量),外加20-200元,驾驶证扣1分。
    3、“没有年检”,罚款20-200,驾驶证扣3分。
    4、“没有年检标志”,罚款20-200,驾驶证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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