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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还在湖南高速上交通违章,被交警队拍下了,我想问一下能够在车子号码归属申请办理交通违章吗

行政复议 2020-04-13 23: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看事故责任的划分,要是交警裁定肇事车辆是主要责任或者全责,那就要承担刑事责任,要是裁定对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那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只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保险能赔偿多少,就看你投保了多少。
    保险只能赔偿你投保额度的上线,不能超过投保的额度,例如你三者投保的是20万,加上交强险的12万,保险的赔偿额度最高就是32万。
    高速上撞死人的概率很低,正常情况下高速上是不允许有行人的。
    行人怎么上高速上去了,要是裁定信任全责,那就没事了。
  • 交通违章的情况下,违章是属于违法行为。国内就交通违章行为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对交通违章进行进行规范和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违章处罚条例》第四章第十八条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第十九条 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二)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第二十条 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的,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可以当场收缴。
    第二十一条 当场收缴罚款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第二十二条 交通民警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交到所属单位。单位应当自收到交通民警上交的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代收机构。
    第二十三条 对吊扣、吊销非本地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处罚决定生效后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及处罚决定书转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不履行罚款处罚决定,拒绝缴纳罚款的,除依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高速路上查出酒驾又扣12分,需要驾驶人到车管所参加学习和考试,通过后恢复驾驶证资格,但是暂扣的驾驶证要过了禁驾期才拿得到。
    醉酒驾驶撞人处罚标准: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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