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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1月11日被车撞伤,当时他头部受伤,右锁骨骨折,钢板内固定,住院21天,出院,到保险公司柜台,柜台说不准残疾,没有做识别补偿,发现部分右臂运动有限,可能会达到残疾,我们可以再次要求赔偿吗?

保险纠纷 2020-04-14 18: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赔偿涉及有几方面内容:一方面是受害人一方如何索赔,另一方面是肇事者一方如何当赔,还有是保险公司等事故第三方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赔偿最重要的依据就是交通事故认定书,通过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各方可以明确事故责任的大小,而事故责任是赔偿责任的依据。
    由事故责任确定的赔偿责任依照《交通安全法》76条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6条处理相关赔偿事宜。
    受害方如何索赔
    1、确定损失。
    确定损失是要求赔偿的第一步,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死亡赔偿金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众多,由实际损害和事故的性质确定。
    2、确定可获赔偿额。
    交通事故赔偿数额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确定。
    3、采取索赔途径。
    损失不大的交通事故可以采取和解或是调解的途径,当事人之间无法协商以及损失严重的事故须得采取诉讼的途径方能很好的解决。

  • 一、故意伤害应该赔偿项目: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7、精神赔偿金
      
    二、赔偿途径:
      
    1、双方协商;
      
    2、构成犯罪的,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不支持精神赔偿。
      
    3、单独提出民事诉讼。构成犯罪的,等刑事案件审判完毕提出民事诉讼。
  • 人身损害之致人伤残的赔偿范围:(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
    1、残疾赔偿金
    2、残疾辅助器具费
    3、被扶养人生活费
    4、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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