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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来是一个厂,后来建了第二个厂,第二个厂因违建等原因被拆除,现在人员多了用不了,他裁员又不知道裁掉谁,今天只是因为午休多睡了半个小时,也没有耽误干活,就把我跟另外一个同事开除,请问应该赔偿我们钱吗,在公司二年多了,一直没有给我们签合同,保险也就交了一年左右!现在人员多了用不了,请问应该赔偿我们钱吗,一直没有给我们签合同,保险也就交了一年左右!

保险纠纷 2020-05-02 09: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无论同用人单位有没签订合同,都应当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保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房子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生效要件是公示登记,即需要在房屋登记机构处进行房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只有经过登记,这房产所有权才是正式转到购买人,也就是您或者您和您老婆的名下。
    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一般来说是属于夫妻共同财。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自由协商支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诉讼离婚,双方有权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及其例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的(即“违法终止或解除”),那么劳动者可以选择:
    (1)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则无权再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
    但是在劳动合同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则仲裁员或法官可以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 在不同的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和原则不同:
      财产保险合同中,对保险价值的估价和确定直接影响保险金额的大小。保险价值等于保险金额是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是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赔偿。
    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是超额保险,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金额无效,恶意超额保险是欺诈行为,可能使保险合同无效。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人身的价值无法衡量,保险金额是人身保险合同双方约定的,由保险人承担的最高给付的限额或实际给付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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