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有变更,税务登记证随后吗?

综合法律 2020-04-10 14: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税务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
    (2) 已变更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4)《承若书》:说明现任法人代表承若承担前任法人代表所有的税务责任。(由现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
    (5) 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
    (6) 如果同时发生股权变更则需提供变更后验资报告或变更后工商局出具的股东名录薄原件和复印件 。
  • 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变更,有可能涉及税种、税率等变更,故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手续。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定:第十九条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 一、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交回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三、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核准变更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四、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要先变更代码证);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六、变更地址需带租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及房产证复印件。
  • 企业变更登记应以形式审查为主。作为公司登记机关的工商局,办理登记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对申请者所提交的申请内容,依法进行审查。我国目前的公司登记实际上采取的是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该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