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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去了医院,没关系,但是另一方要求住院后,医院要求赔偿1万多美元,我没有答应,被起诉。

交通事故 2020-04-23 13: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医院没有尽到自己义务,可以要求承担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 1、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伤认定科,用人单位30日内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最高期限为1年之内)
    2、申请劳动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鉴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申请赔偿数额仲裁(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
    4、用人单位未按仲裁决定支付费用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再支付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
    5.工伤赔偿:(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 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具体的赔偿标准是:
    误工费
    【误工时间】
    1. 有定残,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
    2. 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计至休养终结日
    【平均经济损失】
    1. 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
    2. 无固定收入=法院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
    3.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
    4.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5.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
    【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6.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
    【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7.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
    【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
    8.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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