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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山市一家企业的公司法人,已于17年6月辞职,可是控股股东迟迟不帮我法人变更。此外也有拖欠工资23万余,签了一份离职协议书,合同书承诺是在17年6月30日还清,未还清的,每天有5%的税款滞纳金。我想问一下我该该怎么办比较好?我是中山市一家企业的公司法人,已于17年6月辞职,可是控股股东迟迟不帮我法人变更。此外也有拖欠工资23万余,签了一份离职协议书,合同书承诺是在17年6月30日还清,未还清的,每天有5%的税款滞纳金。我

公司企业 2020-04-12 23: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人变更可以和股东变更同时进行变更登记。一般而论,法人变更程序相对复杂,股东变更相对简单。法人变更内容较多,如经营范围、经营地点、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董事和监事、合并、分立的,与股东变更基本同时的可以一并申请变更登记,不同时的则应当分别进行变更登记。
  • 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员工可以离职,劳动仲裁跟员工是否在职无关,只要仲裁有效的时限内提出劳动仲裁就可以的。
    2、《劳动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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