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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汽车经销商没有按时交付汽车,而且不确定什么时候交付了汽车。这些黄金支撑的汽车是否应该返回两次?

合同纠纷 2020-04-26 13: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如果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合同便是无效的。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却进行预售,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您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定金。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既然是开发商违约,你可以要求对方适用定金法则赔偿,或者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另外,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 买卖二手车只签协议不过户可以吗,  
    一、买卖二手车只签协议不过户可以吗  买卖二手车只签协议不过户,前车主仍然可以用该车作抵押,损害到后车主的利益。所以,买卖二手车最好过户。  二手车过户,顾名思义就是把车辆所属人的名称变更。是买卖二手车过程中不可省略的程序,车辆不过户对买卖双方都会带来不便。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如果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二手车过户要避免哪些纠纷  一是要在交易的过程中办理相应的材料,对于需要的材料主要有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购置证、身份证。  二是当旧机动车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必须要签订工商部门所监制的购车合同,就是我们所说的二手的车买卖合同,一式两份,交易双方各持一份,这份交易合同必须要由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才可以对车辆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在这个环节中,最需要我们注意的是车辆的相关证件必须要齐全,车辆的行驶证和登记证中的内容必须要保持一致,特别是车主的身份证,如果不同,就应该向原车主索要,否则在办理的过程中会出现相应的问题。  三是合同签订以后,还要开出相应的交易发票。  四是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车辆有违章的问题,必须要及时处理完相应的事故。
  • 退车的话要在汽车三包期内,符合退车条件,退车时要退还使用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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