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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几年前在银行贷款买了房子,现在想把它卖了再买。 有贷款的房子可以卖吗?如果可以的话应该怎么卖?

银行 2020-04-11 21: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二手房贷款的一般流程  
    1.买卖双方准备贷款资料。  
    2.预约银行,与银行面签贷款合同,并交齐相关贷款资料。  3银行通知评估公司对房产进行实地看房,评估公司出据房产评估报告。  
    4.银行审批借款人资料。  
    5.审批通过,银行出据批贷函。  
    6.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7.买方将契税票和领证通知单交到银行。  
    8.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9.买方收到房本。此处需要说明的是,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如果有担保公司的存在,买方将契税票和领证通知单交到银行,银行会给卖方放款;如果没有担保公司存在的话,卖方只有在银行办理完抵押登记后才可以收到尾款。
  • 银行贷款合同是证明个人跟银行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明,上面会约定购房贷款的时间、利率计算方式及还款方式安排等等。还有违约责任之类的一些条款。只要个人按期正常还贷,银行就不会找麻烦,用到合同的机会就很少。
    贷款合同一般一式三份乃至四份,银行那边都有存档,即使个人没有给或者丢了的话也不碍事。银行会监督还款的。银行有诸多手段敦促个人按时还款,如果手段都失效了,最后银行才会拿着贷款合同起诉贷款人。

  • 一、不动产登记非自己户籍所在行政村的小产权房最好是卖掉,小产权房只能在有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居民之间转让,外村户口的居民无权购买非本行政村的小产权房的。
    二、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1.登记是依当事人申请的行为。
    2.登记是国家专职部门的活动。
    3.登记内容为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
    4.登记事项须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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