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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因工作掉在手上,中指和第四指都断了。 二是骨头断不了,指尖有点歪。 我儿子每月的工资是吗? 4500元吗? 老板说最少只能保障6个月的工资。 这个合理吗?

离婚 2020-05-08 1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可见,工资、薪金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法律的明确规定。对于工资薪金以及单位缴付的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是否属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首先应区分取得于婚前还是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应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当事人离婚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补偿。
  • 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处罚方式主要有以下3种:
    (1)责令限期补发。对于支付职工的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补发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欠付数额的工资。
    (2)责令支付赔偿金。
    对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的企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向职工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按以下标准:一是欠付数额不足最低工资标准 25%的,支付欠付数额20%的赔偿金;二是欠付数额为最低工资标准25%以上,不足50%的,支付欠付数额50%的赔偿金;三是欠付数额为最低工资标准 50%以上的,支付欠付数额100%的赔偿金。
    (3)罚款。用人单位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期限内仍不补发欠付职工的工资或者赔偿金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节,按每欠一人次,处以欠付数额2~5倍的罚款。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当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在支付工资的基础上,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但必须遵循《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辞退劳动者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若不符合上述情形,则须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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