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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刚买了两天,打不开,这是一个质量问题?你能请商家回来吗?

消费者维权 2020-04-10 14: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事先知道你买的手机只是和你看上的手机外形一样而配置不一样,店家是不构成欺诈的,购买手机的票据如有须知载明退、换、维修可依次主张。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
    1、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您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2、赔偿损失。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检查费用,交通费、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检查不需要第三方公证。

  • 1、根据最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经营者应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如果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执行。因此,网购不满意想退货时,由此产生的运费由消费者自行承担。但是质量问题退货的,这种情况应由经营者承担运费。
    2、如果对方不承担运费的话,你可到消协投诉。
  • 《消费者权益保护费法》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保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据此,您可以保修单上的约定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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