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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孩子15个月,我不要孩子,需要给男方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 2020-04-15 20: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未婚同居子女要给抚养费吗?当然要给,这个与婚生子女条件是一样的。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有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现行司法实践中,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有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同时,《婚姻法》还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无明确规定的适用婚生子女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当然前面所说的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是指正常情况下的同居关系,当有配偶的一方与婚外其他异性同居时,就属于特殊的同居关系了。 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双方也生育有非婚生育子女的话,法院更加倾向于把子女判给无婚姻的一方。
    这主要是考虑到有配偶一方在同居的问题上存在更大的过错,而且有配偶一方往往已有婚生子女,而同居的另一方可能是单身,没有子女的情况。所以正常的解除同居关系时,父母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条件上是比较平等的,这种情形与上述的情形还是有所区别的。

  • 一、离婚案件分为两种形式:
    (1)、若双方能够对全部事项协商一致,可以协议离婚。但离婚协议应当起草严谨、完整,避免因起草不当,造成日后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诉讼;
    (2)、若双方对某一项事宜未协商一致,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二、关于财产方面: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人一半。但是法律规定某些特定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抚养权的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以将来对孩子医疗、教育、健康成长的原则来综合认定;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主要取决于孩子的意愿。司法实践中有效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可以面谈。
    四、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数额为不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的较多。
    五、不抚养孩子一方不因支付了抚养费,而免除将来孩子需要正常、合理的大额支出。
    六、另外,离婚案件还涉及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承担、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的承担、婚姻过错赔偿、一次性经济帮助等法律问题。
  • 抚养费的确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关于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影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的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1法定数额,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不高于月总收入的50%;2无固定收入的,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可以协议抚养费数额,但是不得影响子女健康成长。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一般给付至子女18周岁止,子女年满18周岁,尚不能独立生活的不在此限。
  •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所以,只要你有劳动能力,不管你有没有固定工作,都要支付抚养费,没有固定工作的,抚养费数额在30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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