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房地产公证结婚后不是普通财产吗?

房产纠纷 2020-04-12 15: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婚前财产归单方所有,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不论多少年都不算共同财产。
  • 婚后共有房产可以公证给另一方。
    一、房产公证的定义: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房产公证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房产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3、要求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
    4、公证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
    (二)提出公证申请
    1、提交上述材料后,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提出公证申请资料审查;
    2、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合同的内容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配合公证员诚实作答,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就是问对相关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明白,协议的签订过程是否存在欺骗、误导、强迫,并告知当事人协议签订后的法律效力及后果);
    3、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协议或合同签字,公证完成。
    三、进行房产公证的注意事项
    1、房产公证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委托他人代办将不被受理;
    2、在准备材料时,协议书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签字和日期留空,在公证人员审查和修改后,再行签字;
    3、当个人权益受到损害时,积极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和三的规定,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依您所说的情况,属于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有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
  • 离婚房产析产公证流程: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双方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
    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
    5、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