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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不让我辞职。 如果我辞职的话,请拿一个月的工资,问问劳动局能不能管理

劳动纠纷 2020-04-25 08: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辞职领导不批解决方法:
    1、首先表明我们的态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服领导。
    2、找一个合情合理的理由,让领导同意离职。
    3、提前30天向领导理出离职的。
    4、我们一定要写辞职信交到公司,可以使用邮寄的方式。
    5、以合理的理由请假,违反公司辞退规定。
    6、对于劳动合同等不正规的公司,我们可以直接离职。
    7、找到劳动协商、仲裁部门,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利,顺利离职。
    8、和公司协商,让公司找到人顶替我们的职位,快速离职。
    9、领导如果不同意,我们可以直接向更上一级领导或人事部门直接申请离职。
  •  
      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资标准的,按照同工同酬支付工资,克扣工资的,可以选择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者不能不辞而别,劳动者不辞而别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赔偿,但是劳动者要考虑到是否自己有竞业限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般都是2n+1的赔偿方法。
  •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如果尽到了此条法律义务,用工单位还在扣押你的工资话,你可以按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发放拖欠工资外,还要提出让用工单位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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