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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请问两个股东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占70%股份,小股东占30%股份,如果小股东拒绝参加股东会,是否能够召开?能否形成决议?

公司企业 2018-09-01 19: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要注意:
    1、原股东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转让,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由转让方(原股东)与受让方(新股东)之间签定股权转让协议(至少四份:双方各一份,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工商变更用)。至于新股东要不要承担原股东的债权债务,可以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做出明确规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新股东必须承担。
    3、新股东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形成新的董事会及董事、监事会及监事、通过章程修正案等事项。
    4、公司章程修正案(新股东签字)。
    5、工商变更登记表、股东构成表、委托书等(可到工商局领取)。
    根据《公司法》第72条条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是可以互相转让股权的,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小股东以转让股权的方式将股股转让给集体股(一般为职工持股会的名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股权转让后,小股东即已失去了股东资格。
  • 你好: 《公司法》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是指公司的记载股东及其股份而设置帐簿。是公司必备的文件之一。股东名册的格式虽无明文规定,但每页上必须连续编号,遇到记名股单转让时,必须将受让人的姓名及住所载入名册。股东名册一般应在公司申请设立登记前完成。  有限责任公司应该在本公司备置股东名册,以便于工作中查阅及通知发放文件等有关事情。  有限责任公司的名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各股东出资额及其股单号数;  
    (2)各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或居所;  
    (3)缴纳股款的年、月、日。股东如果是政府机构或者法人,除应记明它们的名称、居所等事项外,还应记明其代表的姓名,以便明确其股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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