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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属于三个人合伙公司,甲方出资百分之二十五,乙方出资百分之五十,丙方出资百分之二十五,盈利按出资比例分配,因为业务是我的,技术也是我的,我现在想撤资可以吗?麻烦吗?

合同纠纷 2018-09-01 1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股东分红权是指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包括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红的权利。
    2、 股东分红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 首先明确,法律没有规定出资达51%就必定是法定代表人。要明了,两个股东,一方出资达到51%以上,法律上取得了控股地位,在股东会开会表决事项上将具有必然优势地位,除非公司章程约定按股东每人一票的方式而非按出资。
    但大多公司是按出资比例取得相应表决权,以决定公司经营、投资、人事等重大事项。也就是法定代表人是股东间协议确定的结果,出资多不必然就一定是法定代表人。且法定代表人只是对外可代表公司进行经营行为,公司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行政处罚和刑事领域,任法定代表人意味着更多的责任。你可以要求以每人一票的方式来表决股东会事项,写在公司章程中。当然有对方书面同意。毕竟资本多少一般决定发言权多少,大多没有谁会让步。
    希望你有所明了。
  • 合伙人公司如何注册,  
    一、办理机构:  xx市工商局各分局注册登记处(科)。  
    二、登记管辖:  工商局各分局负责登记管辖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  
    三、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注册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五、注册证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身份证明;  
    3.合伙协议,出资权属证明与经营场所证明;  
    4.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名称核准通知书;  
    6.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  
    7.法律规定须报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六、办理程序:  办事程序:咨询→领表→登记→领照;  登记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七、登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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