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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一方是成都户口能买房吗?买了房房产证可以写双方名字吗?

离婚 2020-04-19 19: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 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流程之所带材料
    由于离婚的法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离婚房产过户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准备的材料也有区别。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协议,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结束婚姻状态的一种离婚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要带的带材料有: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未达成协议,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方式。如果是诉讼离婚,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要带的带材料有:
    (1)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
    (2)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证。

  • 一、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只有孩子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已经属于孩子的了,当然就不需要再进行什么遗嘱公证了。
    二、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不仅有孩子的名字,还有其他产权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的产权,孩子就不是拥有100%的产权,只拥有部分产权,对于不属于孩子的那部分产权,如果想给孩子,就需要对那一部分产权办理遗嘱公证了。

  • 1、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的,不论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登记在二人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使用个人财产买房的,登记在本人名下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3、以上可知,区分婚后购买房产的归属,关键看是用什么财产购买,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则是个人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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