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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没有和妻子离婚,妻子和男人住在一起。 这是负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离婚 2020-05-01 17: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离婚就与其他人同居生活算是重婚吗?如果是以夫妻的名义公开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就算重婚,其实就是与法定配偶之外的异性形成了事实婚姻,而本身没有与法定配偶又没有办理法定离婚手续的就属于重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 同居协议有效吗,是否受法律保护是不少同居男女担心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同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其中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且具有可操作的部分有法律效力,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或缺乏合理可行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未婚男女同居住在一起,同居协议中有关财产归属、债权债务承担的约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单方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补偿约定是否有效,还要看这种约定是否侵犯第三方的权利,是否违反法律与社会公共道德以及是否限制了他人的人身权。
    如果其中一方与他人依法登记结婚,则另一方是不得以解除同居关系的补偿对他人结婚加以限制的。如果在协议中约定了这样的条款,最终也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比如,同居协议中约定一方不得提出分手,提出分手需支付分手费等等,这些都是违反人身权利的内容,不受法律保护。
    所以,同居协议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生活消费等等约定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对于限制人身的不准分手、家务劳作等都是无效条款,也就是说此类的同居协议条款不受法律保护。

  • 一、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二、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男女双方是否具有建立夫妻关系的目的及一起居住的事实;
    物质上相互的经济帮助;
    有持续、稳定的同居时间,一般应为6个月以上;
    有供同居生活的公开或隐秘的场所;
    对外以夫妻身份相称,且周围的人也认为是夫妻的
    四、以上构成重婚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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