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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一个男人欺骗,以我丈夫和妻子的名义工作,同居,直到现在才知道他已经结婚,我可以起诉他重婚?

离婚 2020-04-13 12: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没有领取结婚证,不算重婚,除非构成法律认可的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   
    1. 当是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
    以夫妻名义长期对外,稳定的同居关系,一般是3个月以上,构成重婚罪
  • 首先,重婚是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与已婚人士同居这种行为是否构成重婚。首先为您介绍重婚的行为在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重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刑法上的“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概念不能做随意解释,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法院在认定事实重婚中的“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男女双方是否具有建立夫妻关系的目的及一起居住的事实;   
    2、物质上相互的经济帮助;   
    3、有持续、稳定的同居时间,一般应为6个月以上;   
    4、有供同居生活的公开或隐秘的场所;   
    5、对外以夫妻身份相称。   
    (一)法律上的重婚,是指当事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即前一个婚姻是经过婚姻登记的,后一个也经过婚姻登记;   
    (二)事实上的重婚,包括三种情况:   
    1、前一个婚姻是经过合法婚姻登记的(简称法律婚),而后一个是事实婚姻即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却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是夫妻的(简称事实重婚);   
    2、前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后一个是法律婚;   
    3、前一个是事实婚,后一个也是事实婚。   所以,与已婚人士同居是否是重婚,如果符合了上述规定的情形,则会构成重婚罪。
  • 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就会构成事实婚姻,由于男女一方或者双方已经有配偶,即已经有合法婚姻在前,此时就构成了法律上的重婚。,而且属于事实婚姻和登记婚姻的重婚。
    ;这种情况下的同居不仅是违法的,而且是犯罪,要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这种同居导致离婚的,登记结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即登记结婚的过错者此时不仅要承当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没有配偶的另一方同居者如果明知道对方已经结婚还与之同居也构成重婚,依据刑法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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