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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你好,上年我所属的小区开展棚户区拆迁,我们家房子所属以前是商业街区,后因历史时间变化,周边都改为了住房,可是我们家一直保持着半运营情况,仅仅 沒有企业营业执照、沒有税款,那样能评定沿街商铺么?他的房屋拆迁补偿与住房有哪些不一样?希望您的解释,感谢。刑事辩护律师你好,上年我所属的小区开展棚户区拆迁,我们家房子所属以前是商业街区,后因历史时间变化,周边都改为了住房,可是我们家一直保持着半运营情况,仅仅 沒有企业营业执照、沒有税款,那样能评定沿街商铺

刑事辩护 2020-04-18 16: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办理营业执照 。对于经营场所的要求,一个是房产证明,一个就是租赁合同,没有租赁合同就无法说明使用权归属,这两个材料是必不可少的。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工商营业执照不是到工商所办理,而是要到区工商办理。工商所只是对办理申请进行初步审核,最后批准发照要由工商局进行。  办照程序:
    1、确定场地(营业地址);
    2、筹集资金(注册资金);3 、到工商局填写注册申请;
    4、验资(到工商局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5、领取执照;
    6、凭执照刻公章;
    7、凭执照和公章办理银行帐号;
    8、凭执照申请税务登记。实际上到第5步,即领取执照后就可以开业了。需要的费用主要是办照和验资的手续费。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 企业拆迁赔偿范围,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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