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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您好,我的老板出了一本个人传记,老总在个人传记的在其中的一个章节目录里我用的一口气说成她们的光彩事业新项目推动了是多少群众发家致富等,但自己从沒有说过这种话。我想问一下老总的这类作法是不是损害了我的侵犯名誉权,我可以告他,使他赔付我并向我致歉和刊登更改书里內容吗?刑事辩护律师您好,我的老板出了一本个人传记,老总在个人传记的在其中的一个章节目录里我用的一口气说成她们的光彩事业新项目推动了是多少群众发家致富等,但自己从沒有说过这种话。我想问一下老总的这类作法是不是

刑事辩护 2020-05-08 0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 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 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
    侵害名誉权主要变现为:
    (一)在侵害对象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
    (二)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三)在主观过错上,侵害人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四)在客观上,具有非法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事实。
    (五)在后果上,对被侵害人的名誉造成较严重的损害。
  •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人民法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同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 侵害名誉权的损害赔偿,除应考虑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外,还应当有适当的标准。  一是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  二是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
    如果责令加害人承担非财产责任后,受害人能够谅解,就说明受害人的精神创伤已经平复,可以不予以赔偿。  三是从加害人认错态度考虑。如果受害人谅解而加害人仍不认识错误,则不能因为受害人精神创伤的平复而对违法行为不予以制裁,仍应责令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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