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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朋友正在创业。我想在公司章程中增加一个创始人的保护条款,以建立一个作为公司决策机构的股东委员会。股东委员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创始人是股东委员会的常任成员。这阻止了大股东通过资本获得控制权。

公司企业 2020-04-18 1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公司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募集设立的公司,主要包括下列流程
    1)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发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由发起人不少认购于35%的股份;
    4)发起人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人股书;
    5)与证券经营机构和银行分别签订股票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
    6)认股人认股并缴纳股款;
    7)法定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8)召开创立大会;
    9)申请设立登记;
    10)领取营业执照并公告
  • 劳动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它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体现,如劳动合同书、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书面文件等。公司股东既是公司的投资人,也可能成为公司的劳动者,如果股东会对股东作为公司劳动者的工资及劳动权益有书面约定,可以视为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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