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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去年和儿子订婚了,花了88,000件彩礼,还买了2,000多件礼物,他们还没到结婚的年龄,所以没有结婚,我的女婿生了一个女儿,孩子出生在我身边,现在她走了,说我的家人不能给她想要的生活,所以我可以问她家要我的礼物钱吗?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去年和儿子订婚了,花了88,000件彩礼,还买了2,000多件礼物,他们还没到结婚的年龄,所以没有结婚,我的女婿生了一个女儿,孩子出生在我身边,现在她走了,说我的家人不能给她想要

离婚 2020-04-21 0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彩礼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您的情况是可以退回全额彩礼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1.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
    2.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具体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 孩子判给谁法律上的原则是利于孩子的成长,这包括由谁照管的时间长短、生活环境、收入、家庭背景、良好的教育、孩子的年龄等等。根据你以上所讲的情况,孩子还小且一直随你生活,虽然他的收入高,但你的收入也足以养活孩子并使之受到同等的教育与母亲的关爱,所以我认为判决由你抚养是大概率事件。
    如果孩子判给他,你当然可以提出上诉,只要你理由充足,且更优于他,则改判的可能性大,理由充足合情合理客观公正则胜算率很大。但在审判实践中,单纯由于孩子的抚养权而上诉的情况其实并不多见,不过这不影响你行使你的诉权。
    相信会有好结果的。
    还有就是孩子无论判给谁,都是双方的亲骨肉,都是爱孩子的,血缘关系至死不变,不要因为爱而影响孩子的成长,因为爱而使孩子成为你们的牺牲品,即无论如何,我希望你们双方都共同遵守一个承诺就是你们的矛盾不要让孩子体会到不要让孩子感觉到,不要把对对方的不满向孩子渲泄,不要向孩子灌输你争我斗是是非非的感情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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