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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农村人,我的女儿去年结婚19岁,我们早婚,全部4个月,发现男孩生病了,我的女儿没有和他在一起,嫁妆结婚,男孩回家前14万个彩色仪式,我花了10万以上,再次,因为我的家里没有证书,现在该怎么给男人呢?我是一个农村人,我的女儿去年结婚19岁,我们早婚,全部4个月,发现男孩生病了,我的女儿没有和他在一起,嫁妆结婚,男孩回家前14万个彩色仪式,我花了10万以上,再次,因为我的家里没有证书,现在该怎么给男

离婚 2020-03-05 09: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
  •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条件:
      
    1、需要满足结婚年龄达到法律规定的要求,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双方均无配偶,要处于未婚、离婚、丧偶的状态,若是处于结婚状态,再次结婚会构成重婚罪,该婚姻也是无效的。需要再婚的则需带上法院的判决书和离婚证。
      
    3、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这也是为了生育安全的需要。
      
    4、最重要的条件是要双方都是自愿结婚的,双方意思表示自由。
  • 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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