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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单位上班11年了 单位不给我们缴纳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全部由我们自己承担 也就是说 企业和个人的那部分养老保险都由我们个人承担了 我不打算干下去了 请问 我能不能要求企业把我们的养老保险给补上 也就是说 企业把它应该承担的保险金额给我们补回来

保险纠纷 2018-09-02 0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企业不给你补缴养老保险你可以到劳动局仲裁窗口告他,或者可以拨打12333热线投诉。

  • 1、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2、具体手续可以事先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解除书、社保卡及缴费明细等,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4〕70号):第二十五条参保人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地区转移户籍的,可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入迁入地,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第二十六条参保人跨自治区流动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是:职工所在企业缴纳20%,职工个人承担8%。以前的规定是,单位那20%里面的一部分和个人的8%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现在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仅个人缴的那8%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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