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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结婚三年,我的孩子已经离婚四个月了,我和丈夫在结婚前买了一所房子,离婚后我有一部分财产。我的财产是以他母亲的名义或者以他的同事的名义,我与其他人合作,但贷款是由我丈夫和妻子签署的,我不知道如何支付。我已经结婚三年,我的孩子已经离婚四个月了,我和丈夫在结婚前买了一所房子,离婚后我有一部分财产。我的财产是以他母亲的名义或者以他的同事的名义,我与其他人合作,但贷款是由我丈夫和妻子签署的,我不知道如何支

离婚 2020-04-20 1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离婚,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权,协议不成的可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据《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你可以要求其赔偿。
  • 婚前财产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
  • 你好!婚前财产,是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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