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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男朋友给我写了一张贷款账单,他曾多次向我借钱,他没有还我的钱,然后我发现在头三个月我突然怀孕了,孩子没有破产,我将近30岁,我不想分手的孩子,他欠我的钱还能得到?三个月前,因为他没有借钱分手,刚发现我怀孕了?我有一个男朋友给我写了一张贷款账单,他曾多次向我借钱,他没有还我的钱,然后我发现在头三个月我突然怀孕了,孩子没有破产,我将近30岁,我不想分手的孩子,他欠我的钱还能得到?三个月前,因为他没有借钱分手,

债权债务 2020-04-20 15: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手要钱的情况涉及很多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分手要钱的情况要区别对待,有无同居关系或借贷关系。有同居关系的按同居析产关系处理,有借贷关系的,按一般借贷关系处理。
    那么,如何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法律规定同居期间共同债务、共同债权按照同居者的共同债务、债权对待,但并没有对何为同居期间共同债务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解释。按照法律精神,只有在同居期间为了共同生产、生活的目的而形成的债务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是为了共同生产、生活的目的而形成的债务就都是共同债务,而是指只有为共同生产、生活目的所必需形成的债务才是共同债务。
    同居者之间对外担保在二人分手后发生纠纷也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但人们对保证的法律认识并不完全。从法律层面上讲,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在一般保证情况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17条第2款)。
    在连带责任保证情况下,保证人不享有上述先诉抗辩权。无论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在履行了保证义务后都依法享有对被保证人追偿的权利。
  • 双方可自由分手。
  • 若有证据证明你借钱的事实可以主张,另孩子抚养费可要求对方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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