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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2年2月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为期一年,直到2017年2月,后期没有签订合同,租金为半年,现在房子被买,想在2019年7月退房,已经告知房东,房东说我违约,不满一年,让我们立即搬家,否则我就不担心了。我于2012年2月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为期一年,直到2017年2月,后期没有签订合同,租金为半年,现在房子被买,想在2019年7月退房,已经告知房东,房东说我违约,不满一年,让我们立即搬家,否则我就

合同纠纷 2020-04-29 12: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从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合同即生效并受法律保护。你现在提出退房,属违约行为。
    2.违约赔偿应根据合同规定履行。协议上写的定金不退,一般是指交付定金之后未付全款之前。但如果协议上关于退房只有这一处规定,自然对你有利。因为对方找不到要你多付违约金的依据。
    3.你说收到发票,如果是这样的话,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发票是税务部门开的,表明购房手续已经基本完成,所有交易材料都已经上报。这种情况下提出退房,开发商会以蒙受巨大损失为由拒绝退房或狮子开大口要赔偿。
    4.如果你执意不要房子,可以与开发商商量,能否通过更改内册名字转让。如果有这个可能,宁可给开发商一点好处让房产脱手。
  • 在租赁合同中,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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