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以前给予子女的独生子女证书,离婚子女给予男子,妇女将来不会出生,也可以享受独生子女津贴?

离婚 2020-04-28 06: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我国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有孩子,对于2周岁以内哺乳期的婴儿,原则上应该跟随母亲生活。如果女方身体不健康,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的严重疾病,女方就不能抚养孩子。
    可以根据男女双方的经济状况和现状,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来整体衡量孩子跟谁生活更有利成长。建议把两个人的现状进行对比,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在诉讼中要让法官知道对方能提供孩子健康成长条件。
  • 你好,要领取独生子女补助金,首先自己必须要有光荣证到所在的村社居委会去进行领取,而且这个是属于母亲在55周岁的时候进行领取,父亲在60岁进行领取的,这个都是一次性的奖励金。
  • 你好,对于独生子女领补贴的标准的问题,在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后,是可以每个月领取到补贴的,这个补贴通常是由单位来进行发放的,如果退休了,那么也可以一次性领取1000到3000奖励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