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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未签订合同但工程项目早已做了 能否找法定代表人追债?并不是跟法定代表人签名与在其中一个公司股东签名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20-04-26 18: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股东无论是向其他股东还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都是不需要股东会作出决议的。
    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采用“书面通知,征求意见”的方式,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即可,不需要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
  • 您好!根据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 可以担任两个法定代表人。至于两个公司怎么合作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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