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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家只有他一个儿子,结婚十年了,孩子出生的时候就带着户口和父母分手了。 我们想在旧房子前面的宅基地里盖房子,但是街道不允许重建的理由是,房子是一栋,儿子只允许新建的只有我们。 这样合理吗?

房产纠纷 2020-04-22 16: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户程序:
    (1) 公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2)私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 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
      《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根据以上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由村民按户所有,宅基地的面积受到严格限制。
  • 上了户口没领养证能继承遗产吗? 根据《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养子女原则上不拥有对生父母财产的继承权,但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9、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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