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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2020-05-07 11: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预期违约是与实际违约相对应而存在的。预期违约的两种形态都属于在履行期到来之前毁约,它与实际违约的根本区别在于二者发生的时间不同。将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相比较,可以得出如下几个方面的差异:  
    1、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不同预期违约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履行期到来之前。实际违约发生在合同履行期届至以后。  
    2、违约行为所侵害的对象不同预期违约侵害的是相对人的期待利益、信赖利益。实际违约侵害的是现实的债权。  
    3、违约的形态不同预期违约是对整个合同的毁弃,是对诺言的完全违反。实际违约则包括不履行、延迟旅行、不适当履行和其他不完全履行等多种样态。  
    4、违约的行为表现不同预期违约是将来不履行合同的现实危险,可以转化为实际违约或因违约意思的撤销而消失。实际违约则是现实的、客观存在的违约行为。  
    5、违约的救济方式不同因预期违约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转化为实际违约,故而预期违约有其特有的救济方式,前文已述及。  
    6、违约者的主观方面不同明示预期违约表现为一方能够履行而不愿意履行,违约者的主观状态只能是故意。默示预期违约表现为两种情形:
    (1)履行不能,即一方当事人客观上没有能力履行合同。这一判断往往是从一些客观事实推测而得出的,如一方出现资金困难,负债过多难以清偿等等。
    (2)一方当事人客观上能够履行但不打算履行合同。这一判断往往是从当事人的某些行为推测得出的,如该当事人信誉不佳、部分货物已转卖等。因此,默示预期违约中,违约者主观上可能出于故意,也可能出于过失。  
    7、救济措施不同明示预期违约发生后,受害方有权选择救济措施:
    (1)不接受对方预期违约的表示,待履行期限到来之后,要求对方实际履行。如果届时对方不实际履行,再按实际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2)接受对方预期违约的意思表示,立即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默示预期违约发生后,受害方应首先通知对方,要求其在一个合理的期限内提供将来能够履行合同的担保。在必要、合理的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合同,而不是立即解除合同。如果对方在收到通知后的一个合理期限内未提供将来履行合同的充分保证,则默示预期违约转化为明示预期违约,受害方有权选择相应的救济措施。
  •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我国担保法在总结以往立法和司法经验,借鉴国外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主债权。主债权是保证担保范围中最主要的内容,从根本上讲,保证的设定就是为了保障主债权的实现,保证担保范围的其他内容都是从属于主债权,是由主债权派生而来的,主债权应当属于保证担保的范围。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没有对主债权的具体数量作出约定的,应当认定所担保的是全部主债权;利息。利息可分为约定利息和法定利息。约定利息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利息。法定利息是指法律规定的利息。
    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都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当属于保证责任的范围。其中约定利息是当事人自行约定的,所以,对保证人来说,一般只对保证合同订立之前或者同时成立的约定利息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利息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此外,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约定利息,对于有失公正的高利贷利息,即使当事人已作出约定,法律也不予保护;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时,必须给付他方一定数额的金钱。
  • 担保公司违约金和滞纳金规定如下: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
    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违约金有两种:  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具体看合同约定,以及是否该约定超过法律规定.如果该约定在法律范围内就有效。但是担保公司无权擅自扣押客户车辆,只有通过法院查封、保全途径才可;只有担保公司垫付以后依据合同要求你在约定期限内偿还担保公司垫付金额而你拒绝的,你才构成对担保公司的违约,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你均不构成法律意义上对担保公司的违约.上述内容就是对于车贷担保公司违约金的收纳相关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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