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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某打了我一拳,现在连看我伤口的一半都没看见。 刚回家)我没有打证人,我个人认为我可以赔偿什么。 如果我没有和证人打物证,只有医院病历,经过法律,会有什么结果呢

损害赔偿 2020-04-25 1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些费用应包括住院治疗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生活补助费,本人及陪床人的误工补贴费等,医疗费凭医院的正式票据,住院生活补助及误工补贴等当依当地规定的标准。

  • 1、工伤住院如果已经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了一部分的话,余下医疗保险未报销的部分可以通过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之后,也是可以报销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交通事故私了后保险的理赔流程:
      事故当事人所驾车辆属在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各方持《协议书》,驾驶事故车共同到肇事人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保险公司按规定赔付后,免赔金额由肇事赔偿义务人承担。
      如果肇事赔偿义务人所驾车辆未在北京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虽已投保但自愿放弃到保险公司索赔,当场达成赔款或者修车协议的,应当在《协议书》中写明赔偿金额、给付日期或者车辆修复日期,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字。
    赔偿权利人收到赔款或者车辆修复后,应当在各方当事人所持的《协议书》中签字。
      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赔偿义务人拒不履行的,或者对事故事实无争议,但对赔偿数额达不成协议的,赔偿权利人可持《协议书》到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赔偿义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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