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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让回来一间商铺子做买卖,那时候房主愿意出让回来的,如今合同到期,房主规定涨租金,涨的比市价高的多,我反对,他如今规定退房流程,我不想退,我规定和市价一样,他不同意,是我支配权没退或是是规定出让给他人或是让房主出这一转让金行吗?就是这样退房流程我亏的有点儿多我出让回来一间商铺子做买卖,那时候房主愿意出让回来的,如今合同到期,房主规定涨租金,涨的比市价高的多,我反对,他如今规定退房流程,我不想退,我规定和市价一样,他不同意,是我支配权没退或是是规定出让给他

房产纠纷 2020-05-03 1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房屋出租到期;房屋产权人即业主房东应提前告知承租方及时办理交房手续(适当的留个期限),如果承租方还是不配合,可协同第三方(房屋中介,物业,小区居委会,民警)入室对房屋进行清理打扫,将原承租方的物品交由第三方暂时保管(限期内由承租方来领取)。
  •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实践中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的合同条款:合同中规定开发商的交房时间,每逾期一日,开发商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一违约金,逾期超过三或六个月,购房人可以退房,开发商应承担已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约定过低,既不能弥补购房人损失,又不能对开发商起到制约作用。
    二、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三、开发商没有经过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 1、债务人在诉讼期间处置房产,具体应看其处置方式,所采取的措施也不同。
    2、如果对方未无偿转让或者明显低于市场价转让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处置行为;
    3、如果债务人为正常的价格转让,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诉讼保全,查封债务人的房产转让价款。《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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