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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我丈夫被一辆货车撞死,当场死亡,我婆婆也在医院里,所有费用都是我们自己的,在查明肇事者后,法院判处22万人赔偿。法院已经执行,没有执行。在此期间,肇事者的家人一直没有钱,现在却不应该赔偿。

交通事故 2020-04-28 0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肇事者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误工费
    4、护理费
    5、交通费
    6、住宿费
    7、营养费
    8、残疾辅助器具费
    9、残疾赔偿金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1、死亡赔偿金
    12、丧葬费
    13、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犯罪的没有此项)。
  • 交通肇事如何索赔
    1、擅自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的索赔对象,未经同意擅自驾驶车辆致人损害的,应以擅自驾驶者为索赔对象。但车辆所有人和保管人存在管理上的瑕疵,则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2、无偿同乘时发生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无偿搭乘他人机动车,因该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受到损害的,应酌情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但基于经营目的的实施的无偿搭乘以及依法享受免票的除外。
    3、出借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机动车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借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明知所出借的机动车有缺陷仍出借,并因该缺陷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2)明知借用人没有机动车驾驶资质仍出借的;
    (3)明知借用人存在醉酒、疾病危险因素仍出借的;
    (4)借用人下落不明的;
    (5)未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6)有其他过错的。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必须支付经济补偿,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追究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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