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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的时候,我的家人给了我12万元作为嫁妆。 现在我们夫妻感情不好。 请问律师。 这笔钱是我结婚前,我妈妈给我的,在我丈夫面前,说这笔钱是我们结婚用的。 但是,我一直没有用。 现在也在存折里。 我想问问律师,这笔钱是我结婚前的财产还是离婚后可以带走?我结婚的时候,我的家人给了我12万元作为嫁妆。 现在我们夫妻感情不好。 请问律师。 这笔钱是我结婚前,我妈妈给我的,在我丈夫面前,说这笔钱是我们结婚用的。 但是,我一直没有用。 现在也在存折里。 我想

离婚 2020-04-27 0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
    2、有证据证明是婚前购买,应当是婚前的个人财产权利。
    3、房屋是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取得是以登记为准,登记之日为法律认定的所有权取得之日。
    4、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
    5、因为该房屋所有权在婚后取得,所以应属于共同财产。
    6、但因是婚前个人出资购买,所以用于购买房屋的这部分钱就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7、如果房产证取得的时间是结婚后,而且你们又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应是夫妻共同财产。
    8、一般情况下,以房产证办在结婚证之前还是之后,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9、如无特约定,各占50%的份额,也可以自行对此进行约定。

  • 1、离婚是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本地),也可以诉讼离婚(异地,单方面离婚)。
    2、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但是,如果对方有过错(如出轨、家暴、虐待家人等),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并可要求赔偿。
    3、子女抚养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利益判断。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按月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
  •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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