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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在淘宝网选购了产品,因为快递小哥帮我通电话的情况下我不会在家里因此规定快递小哥放到门房了,并且货运物流信息显示信息的是已查收,可是我之后去找门卫发觉快递公司没有,可是快递小哥说他是依照我的规定放到门房了因此他感觉他沒有义务,可是我认为彼此常有义务?我想问一下有关遗失的快递公司的赔付难题怎么解决?我还在淘宝网选购了产品,因为快递小哥帮我通电话的情况下我不会在家里因此规定快递小哥放到门房了,并且货运物流信息显示信息的是已查收,可是我之后去找门卫发觉快递公司没有,可是快递小哥说他是依照我的规定放到

综合法律 2020-04-26 14: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新《邮政法》的说法,只能赔运费的3倍。
    有的快递公司在运单背面有承运条款,上面一般有提及,,按运费2-10倍的说法都有,也有的是按所托运包裹的重量给出赔偿,如每千克20元等,各家快递公司都不大一样。
    很多快递公司也提供额外保险服务,分为保价和保险两种。
    保价就是保多少赔多少,费率一般为货物价值的百分之几,较贵;
    保险则是采用商业保险公司的传统货运保险条款,费率为千分之几,存在一定比例的免赔额,也就是说不是全额赔付损失的。
  • 从快递服务过程中寄件人和快递企业间的权利义务以及实际履行来看,快递服务可以看作是一种特定的合同关系,系寄件人将快件交付快递企业,快递企业将寄件人交付的快件投递给特定收件人为主要内容的合同。当快件丢失寄件人主张赔偿时,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上,快递企业一般会主张应本着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规定适用《邮政法》,对未保价物品限制性赔偿,而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对于适用《邮政法》还是《合同法》也存在不同观点。
    对此承办人认为,非邮政企业从事的快递业务并非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不能适用《邮政法》中限额赔偿的规定,快递企业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应由《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调整。
  • 目前快递行业普遍采用两种赔偿方式:  对托运前保价过的快件,按照约定的保价作出赔偿。  对托运前未保价的快件,一般按运费的3倍作出赔偿。  快递公司的这种赔偿标准是依据2009年10月1日实施的《邮政法》规定,邮政企业对该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保价的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  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3倍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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