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爸爸在外面借走钱,可是他发生意外了,有一笔赔偿款,并且人们儿女都未满十八岁,必须清偿债务吗?

离婚 2020-05-07 07: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认定一般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夫妻离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如果双方离婚,一方意外死亡,孩子的抚养权转移回父亲或者母亲这方,对于其孩子继承生父或者生母的遗产部分,前妻或者前夫有权进行监管,但不能直接支配,成年后归还孩子本人。
  • 你好,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有:
    (1)如果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交通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没有住院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交通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 父母财产如果以买卖方式过户给子女,子女支付合理款项,那么子女不需要承担父母债务。  如果父母以低于市场价格很多,或根本不收取钱款,以买卖方式过户财产给子女,涉嫌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可以申请冻结保全转移的资产,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
    (三)项的规定处理: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桂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