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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么,我和盆友租车自驾,他是贷款担保人,他被这我将车抵押出去了,汽车租赁公司要我,我该该怎么办

抵押担保 2020-05-05 21: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抵债的房产不经过抵押登记不可以转卖。
      按照《担保法》第四十条“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以及《物权法》第186条也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规定,债权人是不能不经过法院直接卖抵押物的。
  • 我国《担保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额债权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最高额抵押担保有以下要件构成:  
    (一)原因交往合同。原因交往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就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债权债务的总合同,也是对将来可能发生的一系列债权债务的总概括,具有连续和不特定两个特征,但不是具体的、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最高限额。最高限额是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最大范围,是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必要条件。由于最高额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的,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的最高限额,而所担保的债权在决算前又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不确定的,如果没有最高限额,则无所谓最高额抵押担保。  
    (三)决算期。决算期是指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时间。由于最高额抵押权在其设定时,仅确定了一个范围,在一定期间,在最高额抵押的范围内,债权额可随时发生变化,因此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额并不是抵押权实际担保额,有必要设定决算期。学者形象地将最高额抵押担保称为框子或合子支配权,认为:“因有最高限额存在,有人亦称之为框子或合子支配权,该框子所围,即为最高限额,由基础关系所生之债权,可自框子入口进入,故不特定债权可否进入框子,为担保债权,即由当事人所约定之基础关系(入口)管制。”①是不无道理的,其中框子所围范围内,即为最高额,基础关系所生的债权即为原因交往合同,而框子入口封闭时,即是最高额抵押权的确定时。
  • 要看你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了何种担保形式,据具体情况确定应承担的责任。担保分为两种形式,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如果是连带担保则你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一般担保你有权要求对方起诉你的朋友,在你的朋友无力赔偿的情况下才有你承担责任。
    一般担保指的是,合同约定先由你朋友承担责任,承担不起才有你承担。
  • 用于抵押贷款的车辆,必须符合贷款机构的要求,主要是车龄、估值和类型等方面的。一般来说,车辆的车龄最长不超过5年,车辆的估值最少不低于5万元,车辆的类型为7座以下家用轿车。
      先撇开车租车的车龄不谈。出租车的价格低,本身的价值并不高。而且出租车是营运车辆,使用频率较高,报废速度快。所以,贷款机构一般不受理出租车抵押贷款。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出租车不能用于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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