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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不付钱,被法院起诉,到达执行室。 今年元月,法院不得不拘留他。 为了不拘留,交给担保人,做了记录签字。 内容,我保证他随行。 当时只有保证人说不保证钱。 昨天法院打电话给我,朋友的钱还没到,我保证承担连带责任,要求偿还。 对不起,你想要我还款吗?我的保证有期限吗?我朋友不付钱,被法院起诉,到达执行室。 今年元月,法院不得不拘留他。 为了不拘留,交给担保人,做了记录签字。 内容,我保证他随行。 当时只有保证人说不保证钱。 昨天法院打电话给我,朋友的钱还没到,我保

离婚 2020-04-30 16: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担保人就得承担担保责任,以担保人个人的财产偿还,直系亲属的财产不会计算在内。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担保人的直系亲属没有还款的义务。

  • (一)担保期间分为有约定、无约定和约定不明三种   
    1、有约定:当事人对担保期间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无约定:担保合同未约定担保期间或者约定的的担保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均视为未约定担保期间。《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约定不明: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担保期间约定不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二)连带责任担保的法定担保期间:《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最高额担保的担保期间:《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于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没有约定债务清偿期限的,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或自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6个月”。   
    (四)约定担保期间的变动,须经过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期间。
  • 刑事拘留需要多久的规定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为37日,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正常为二个月;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间为一个月;法院受理后的审限一般为二个月。 通常情况下法院没有权利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才有权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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