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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一岁,在哺乳期,结婚两年,从怀孕时就开始对我家庭暴力,还一直不悔改,想要离婚,请问,我该怎么获得抚养权,还有赔偿? 他的情况:25岁,铁路职工,一个月工资扣除三金两千多,父亲有工作,家庭调教比我们家好。脾气暴躁,有暴力倾向,没有责任感,懒,爱骂人。 我的情况:结婚后就没有工作,农村户口,爸妈是农民,可以支持我一些。孩子1岁1个月,在哺乳期。 关于暴力:从怀孕两个月开始,他就开始打我,情况一直维持到现在,没有经过鉴定,但我有鼻子被打流血拍的照片,家里门被砍,椅子被踢坏,门被拳头砸坏的照片,请问这些能不能当做证据。 房子是结婚前以他父亲的名义签的购房合同,我们没有存款,结婚时我家给了他一万块钱。 请问我能不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能不能获得赔偿? 能不能获得抚养费?我目前没有经济能力,孩子判给我如果我有了经济能力,他们还可以在断奶后夺回吗?

劳动纠纷 2018-09-02 18: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尚在哺乳期,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但女方不同意离婚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是女方先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否则,男方在孩子哺乳期提出离婚,法院不予以受理。
  • 孩子抚养权需要双方协议解决,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你好,法院判决子女的抚养权是有依据的: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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