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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在该单位工作,2007年7月受伤,经该单位同意申请工伤评估,2007年10月28日发布了一份9级残疾评估。2011年9月合同期满后,我要求该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援助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了避免工作残疾补偿问题,该单位要求进行新的残疾评估,我担心时间在残疾水平的变化。你能否有依据不进行残疾评估?2006年在该单位工作,2007年7月受伤,经该单位同意申请工伤评估,2007年10月28日发布了一份9级残疾评估。2011年9月合同期满后,我要求该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援助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了避免

劳动纠纷 2020-04-28 1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的伤残鉴定程序如下:

    1.损伤程度鉴定
      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
      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
      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
      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
      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8.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
      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9.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
      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10.保险调查
  • 你好,应当出院后找派出所申请做伤情鉴定及伤残等级鉴定。 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1.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其评残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2.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残疾方面的赔偿主要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3.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5.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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