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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一家商店,交了两个月押金,半年租房是双房东的所有权。 需要营业执照,但50天后房东无法提供乡证盖章,营业执照无法营业现在无法联系房东,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5-08 1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加盟者需要自己办理营业执照:
    1.加盟是指该加盟总部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的行为。
    2.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会先将自身的经验,传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共赢的合作目标;
    3.设立加盟店,是加盟主自己单独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自负盈亏,只是加盟总部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使用而已,因此,加盟主仍然需要自己办理营业执照。
  • 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当然遇到这种事情协商一般不能解决问题,多半会走到起诉这一步,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其次,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事项有以下几个:确实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赁关系已经结束,没有以上需要赔偿房东的事项,房东确实有扣押证据的行为事实。为了证明事实,平时对租房相关信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支持主张。
  • 商铺可以任意买卖,没有时间限制。商铺是享有最高40年产权的商品房,产权人可以自由买卖,在房管局办手续,缴纳税费即可。但请注意,若“商铺”只是目前的实际使用现状,房产证上载明的土地用途不是商服,使用权类型也不是出让,那么,这个当做商铺使用的房子,是否能够交易,交易的前提是什么,请具体咨询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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