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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四年前借七千块钱同学,没写借条,到现在他还没有还,逼问时总是几月几日还,一直拖到现在,我该怎么写借条

离婚 2020-05-07 08: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借钱一方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侵权一方的个人债务,但该侵权行为与其家庭利益有关的除外。
    夫妻一方因犯罪行为产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实施犯罪行为一方的个人债务。
  • 没有立借条也可以追债,比如对方承认的话也可以的,再拿出银行转账记录等。
  • 没有凭证,可以通过一定方式来收集证据,让追债变得可行,有了凭证后,接下来进入追债环节,例如借款人可能存在多方借款,一旦债务到期,及时催收。不要坐等钱来,也不要碍于情面,更不要拖延,要主动出击,否则过了诉讼时效将无力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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