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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我借钱给一个朋友,她当时只给我打了一个借条,没写什么时候还。2008年9月,我离开了北京,后来才知道,她消失了,实际上,她是一个骗子。现在我该怎么办?实际上,这其中还有很多事,我被骗的钱不只这些,而且也不只我一个人被骗,不过她很聪明,让我们吃了一个哑巴亏。现在那张借条的时间快到2年了,我该怎么办?她总共骗钱差不多50万,但是钻的法律空白,而且人也消失了。我需要帮助,谢谢。

债权债务 2018-09-03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主要是:借款主要是因借款产生,欠款啧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   该借条属于形式欠缺,但是不影响实体部分,也就是说这个借条是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以借条落款时间为诉讼时效起算点。即借的时间开始起算。
    如果一直不主张的话从写借条那天开始保护是20年。
    借条没有还款期限可随时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如果在主张债权时双方确定了还款日期,那么就从确定的还款日期起两年。
  • 明确而完整的借条内容受到法律保护。为了保障你自己的利益,你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借条的基本要素有以下几个方面,你们最好在借条中进行体现:借款双方信息,借款金额及借款交付的方式,借款期限,借款期内的利率和借款期满的逾期利率。
    在体现借款人身份信息的材料上,你最好让对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借条的附件。
    至于担保的手段上,要结合对方的实际情况,可以让对方有较为稳定收入和诚信的朋友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提供担保,也可以借款人的车辆、房产等作为抵押物并进行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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