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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家中现有资产与家庭主要成员相互衣食住行期内的财产相差别”。这条文源于哪家法律法规?不便您详细介绍—下。。多谢!

行政诉讼 2020-04-30 01: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结合司法实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另外<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三)》等。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哪些个人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它合法财产。
  • 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全体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所创造的,供全体家庭成员生活、生产的财产,该财产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家庭共有财产的发生是以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创造的财产为前提,不是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的财富,不发生家庭财产关系。  
    2、家庭共有财产来源于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  
    3、家庭共有财产为共同共有财产,在存续期间,共有人不分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  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所谓家庭共有财产,是在一个大家庭中形成的,也就是说,父母、儿女、女婿、媳妇共同生活、劳动在一起,不分彼此,才能产生家庭共有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在无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不归夫妻一方的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其基本特征是: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2、夫妻之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  
    3、夫妻之间依《》的规定采取书面约定形成规定的财产。  所以家庭财产和夫妻财产是不同的法律概念,在本质上是不同的。
  • 按现行及司法解释,以下几种情形是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经营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4、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的一方单独承担。
    5、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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