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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有一家国有公司竞争一块土地,并建造了一小部分房屋,目前公司因为方向的变化,剩余的商品房需要找别人开发,以收回自己的投资成本,这个人需要处理土地转让程序吗?

房产纠纷 2020-04-27 1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继承时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就发生法定继承,可能你只是继承人之一,房产要出售,必须先登记在你的名下。首先必须所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都书面放弃继承,否则这房产是过不了户的。不是你的房产,你是无权出卖的。
      
    1、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
      如果你只是法定继承人之一,那么该房屋现在还处于共有的状态,其他继承人不放弃继承是不能直接办理在你名下的。
      
    2、如果房产已经过户了,你想怎么卖就怎么卖,法律不干涉。
  • 土地转让办理方法:
    (一)办事程序
    由转让双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利用股受理审查是否符合转让条件—现场勘测—地价评估—填写转让申请审批表—利用股审核—报局批准—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二)转让土地报件
    1、用地申请
    2、土地使用证(原件)
    3、原出让合同,批复文件(涉及招、拍、挂的提供成交确认书)
    4、双方转让协议
    5、如改变规划的提供规划部门意见
    6、土地评估报告
    7、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 土地使用权的提前收回指的是,出让人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约定未到期的情况下,提前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进而回收土地使用权。  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对土地使用权提前回收的关规定中: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条件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从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出发,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土地使用权提前回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公共利益需要是指国家为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卫生等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将土地使用权收回。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新的城市规划的实施,需要对旧城区进行大规模的改造,需要重新调整和安排城市各个区域的土地的使用,为配合旧城区改建,国家要调整使用土地,收回或重新安排一些单位和居民正在使用的土地。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消、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土地使用权的提前回收,其前提条件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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