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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道安全事故,彼此常有义务,可是另一方住院治疗了,如今另一方必须赔付,我该赔付什么,实际如何赔付,赔付的占比多少钱

交通事故 2020-05-02 11: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照发生的费用,先由保险公司在强制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保险理赔给付比例的确定一般有3种方式:
    1.固定给付比例,对被保险人的报销比例有一个统一标准;
    2.累进给付比例,即将医疗费用分成几段,支出费用越大,给付比例越高;如某医疗保险产品规定的给付方式为:“医疗费100-1000元,按50%给付;医疗费1000-5000元,按60%给付;医疗费5000-10000元,按70%给付,等等。
    3.协商给付比例,这种方式多见于团体健康保险,由保险公司和投保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最高不超过100%。
  • 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意思就是你没有注意观察,双方都有责任。
    这是适用简易程序的事故认定书。各自负担各自损失,一般适用于车损不大不超过2000元的情况,不过,如果你购买了三责、车损和不计免赔,保险公司的定损人员也说能全赔的话,是可以全赔的。
  •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机动车作为高速运输工具,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一定危险性,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从目前各国规定的发展趋势看,有些国家已从过去采用的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到严格责任,即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以体现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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